皮膚癌
異常或不受控制的皮膚細胞生長可為良性或惡性。惡性的細胞生長稱為「皮膚癌」,可侵襲鄰近組織,或者擴散到體內其他器官。
惡性皮膚癌的主要類型有:
- 惡性黑色素瘤
- 基底細胞癌
- 鱗狀細胞癌
異常或不受控制的皮膚細胞生長可為良性或惡性。惡性的細胞生長稱為「皮膚癌」,可侵襲鄰近組織,或者擴散到體內其他器官。
惡性皮膚癌的主要類型有:
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一般可歸納於同一類別,稱為「非黑色素瘤皮膚癌」。
皮膚癌的主因是皮膚暴露在猛烈的紫外光下,因此陽光猛烈的地方(如澳洲)最容易令人患上皮膚癌。黝黑皮膚的人患上皮膚癌的機會較低,而以下人士患上皮膚癌的機會則較高:
皮膚分三層:外層為表皮,下一層為真皮,再下一層是用來支撐軟組織及脂肪的皮下組織。這三層皮膚內的細胞都有機會成為癌細胞生長的根源。
這並非癌症。良性的皮膚增生包括疣、痣和雞眼,並不是嚴重問題。不過,有些較罕見的良性皮膚增生可轉化為惡性,包括:
其他皮膚癌特徵包括斑點大小、形狀或顏色的轉變、痕癢、出血或潰瘍。雖然具有這些表徵的人士未必已患上癌症,但他們仍應到醫生處作檢查。
如果懷疑患上皮膚癌,醫生或會建議你接受活組織檢查,從受影響的皮膚中抽取樣本,放在顯微鏡下檢驗。如有需要,你會獲轉介到皮膚科醫生、腫瘤科醫生或整形外科醫生。
癌症若已擴散,便需使用其他測試來觀察患者身體內部,如電腦斷層掃描、磁力共振掃描或X光。
治療方法視乎疾病的類型和階段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