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膚科醫生
皮膚科
皮膚科範疇廣
皮膚科的定義,乃為治療皮膚疾病之醫學分支,是包括內外科元素的醫療專科。如果以廣義來說,皮膚科所包括的範圍更十分廣泛,當中如頭髮、指甲、趾甲疾病之治療,也為皮膚科的治療範疇。普遍的皮膚科症狀,包括有異位性皮膚炎、接觸性皮膚炎、暗瘡和玫瑰痤瘡,還有銀屑病(即大家所認識的牛皮癬)及其他皮膚感染(例如病毒疣、細菌及真菌感染),以及香港最常出現的一種慢性皮膚病 - 濕疹。可見涉及皮膚專科的毛病實在有很多種。
各類皮膚病的病徵有不少或有相同之處,某些病徵如皮膚見有深色及加厚之痂皮、皮膚變得乾燥,還有程度各異的瘙癢問題等。當皮膚病患者發現自己有不同的皮膚病病徵而感到困擾的話,應接受皮膚科醫生的檢查和治療,以對症下藥,儘快為患者解決有關皮膚科的問題。
皮膚專科的醫生在面對不同的皮膚科個案時,會先為皮膚科的病患者進行全面之皮膚專科診斷,有關這些皮膚專科服務,除了涵蓋上述各項皮膚科之病症外,亦會依據患者的個別情況,制定出最合適的皮膚科治療方案,舉例說,為患者進行皮膚過敏測試,讓患者更深入了解其個人的皮膚問題、身體狀況。除了有傳統的皮膚專科治療技術,皮膚科專科醫生也會提供冷凍和激光治療,讓皮膚科的患者獲得最合適的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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